作为讲述小人物的商业电影,需要表现他们身处的困境,但却无法完全揭露生活的残酷之处,并必须在最后让小人物获得“幸福”。这样的矛盾,让他的电影想“接地气”,但又有与“接地气”难以共融的过渡的理想色彩,而这两者之间,则是深深的裂痕。正是因为这些年法治建设铿锵前进的脚步,推动了影视从业者,包括中央政法机关的各家影视中心,大家满怀信心地邀请专业人员投入到创作中来,法治影视创作同时也能推动法治的进步。在很多法律类院校都开设了法治文化课,让学生观看影片《被告山杠爷》《秋菊打官司》,包括《人民的名义》部分片段。这实际上是通过影视作品,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法治建设当中,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中,贡献每一个人的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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